西南民族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日期:2018-08-28 浏览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民人事字[2017]3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www.swun.edu.cn

二、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范围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国家千人计划青年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以及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贡献并经学校认定的人才。其中青年项目的自然科学类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二级、三级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省级千人计划领军人才、省级教学名师,年龄50周岁以下。

(六)具有四青人才计划入选条件的优秀人才,或毕业于ESI学科排名前1%学科的高校的博士或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七)近五年主持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的教授(博士)/副教授(博士);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级千人计划青年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中业绩条件特别突出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计划级待遇(见附表)

五、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后,接受报名联系。

2.学校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洽谈待遇及工作条件等。

3.学校确定最终人选,并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对拟引进人员报国家民委审批。

5.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相关咨询及资料传递请与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86-028-85522070      85522064

 

电子邮箱:zzrsb@swun.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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